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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發布 News - 稅務訊息

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將於103年3月20日屆滿,請受退稅人儘速兌領

【臺中訊】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,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憑單,兌領期限將於103年3月20日屆滿,請尚未兌領受退稅人儘速兌領。 
該分局呼籲,納稅義務人多利用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,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退稅憑單寶貴時間,並早日收到退稅款,免負擔轉帳手續費,且不必擔心地址異動收不到退稅憑單〈支票〉,省時又便利。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,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洽詢或至中區國稅局網站www.ntbca.gov.tw 點選網頁電話,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
(提供單位:綜所稅課吳欣純,電話:04-25291040分機209) 

相關鏈接:http://www.mof.gov.tw/ct.asp?xItem=75433&ctNode=2449&mp=1

2014-03-17

 

申請復查,應注意合於法定程式,敘明申請事項、內容及理由,並檢附證明文件